为切实加强景洪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景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景办通〔2021〕4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景洪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调岗位
选调工作人员46名,详见《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范围内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二类)在职在编人员(现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现取得职称以报名前的聘任为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2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8.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得调配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同岗位报名人数和选调人数比例达到2:1方能开考。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须提供的上述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所在工作单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提交报名申请但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确认符合其报名条件、资格方可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7月16日至7月21日,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到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32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反馈不合格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现场反馈不合格原因。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2才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此次公开选调。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对报名信息再作修改。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hs.gov.cn/162.news.list.dhtml)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分,面试成绩低于 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通告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与考察同步开展。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体检、考察双合格者,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或党组研究确定为公示人选,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选调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选调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选调资格。
(四)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七、其他相关事项
后续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将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咨询电话:0691—2131449
附件1.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景洪市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rar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